伊斯蘭藝術為何也有人物動物?從博物館實例理解

伊斯蘭藝術為何也有人物動物?從博物館實例理解

Muslim Post Editorial Desk@muslimpost
0

以彩繪故事碗、石膏人物像及盧浮宮藏品,了解伊斯蘭藝術中的具象表現,分清宗教場景、宮廷用途、後期流轉與現代藝術史分類。

歷史伊斯蘭藝術確有人物與動物形象。彩繪碗、雕刻人像、文學插圖,以及裝飾細緻的金屬器,都提供存世例子。這些形象尤其與宮廷、文學和家庭環境有關,而宗教場所往往採用不同的視覺慣例。

表面上的矛盾,部分來自分類名稱。博物館中的「伊斯蘭藝術」涵蓋廣泛藝術史範圍,並不表示每件物品都為禮拜製作,或得到所有宗教權威認可。先看物品原來的用途,比假設一項規則能說明整個收藏更有幫助。

博物館所說的伊斯蘭藝術是甚麼

洛杉磯郡藝術博物館的館藏介紹明確包括宗教作品,也納入在伊斯蘭統治或影響地區製作的世俗物品。館方同時提醒,這個廣泛名稱並不能直接決定製作者或委託者的宗教歸屬。

因此,展廳可以同時擺放《古蘭經》抄本、飲用器皿、建築殘片和故事畫冊。它們並非全都做同一件事;共同展示方便研究歷史關係,卻不會使一隻碗因分類而變成宗教儀式用品。

可以把兩個問題分開:「它為何列入這個藝術史收藏?」以及「過去的人怎樣用它?」前者涉及現代分類,後者涉及歷史功能。用途可以有明確記錄、根據資料推論,或仍未確定,介紹時應保持相應的證據程度。

分類也不能解答作者身份。畫有馬匹或人面,不足以重建佚名畫家的信仰。年份、產地、銘文、有記錄的委託,以及可辨認作坊,都比單憑圖像猜測提供更具體的依據,不能忽略資料而只看題材。

宗教環境與其他場合為何要分開看

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的具象表現專文討論人物動物在非宗教環境中的重要性,也介紹影響其使用的宗教異議。它把問題放在對圖像和偶像崇拜的較長歷史中,讓讀者看到使用方式如何受不同情境影響。

維多利亞與艾伯特博物館的入門活動資料提出有限範圍的觀察:為清真寺及其他宗教建築製作物品的藝術家,通常不加入人物動物,而採用色彩、幾何、植物和文字。「通常不加入」比「穆斯林歷史任何地方都無形象」更準確;後者是遠超過原觀察的斷言。

這個分別關於使用背景,不是把藝術與宗教對立起來。委託者可為某個地方訂製建築銘文,又為另一地方安排文學插畫。各場景有不同觀眾、活動及期待,不能假設兩件作品必須用同一方式表達。

博物館物品亦不能裁定今天所有製作、展示或攝影的宗教問題。歷史資料回答某類形象有沒有出現、如何使用;當代宗教裁定則在特定詮釋傳統中處理另一問題。兩類解釋應各按其範圍使用,不把其中一種證據當成另一種答案。

一隻碗也能講述文學故事

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的巴赫拉姆・古爾與阿扎達故事碗歸屬伊朗,年代是12至13世紀,上面有與波斯《列王紀》傳統相關的情節。館方辨認人物,並解釋畫家將敘事中兩個時刻安排於同一構圖。

圖像因此未必相當於一瞬間的照片。同一人物出現兩次,可能是在組織故事,不是描繪兩個不同的人。了解故事,便較容易讀懂畫面為何不符合相機單次拍攝的結果,也不會把敘事方式誤認成隨意重複人物。

物料亦值得留意。石英熔塊胎體配多色裝飾,屬於一般稱為米奈彩陶的類型。文學可由陶瓷表面承載,不限於書頁。我們的米奈彩陶文章詳細討論製作背景,補充故事如何與器物結合的理解。

文學與實錄仍須分清。畫有故事的物件,是該故事被表現於器物上的證據,不會獨立證明敘述中的每件事真的按畫面發生。史詩在陶碗上如此,在插圖抄本中也如此,媒材不會自動令文學敘述變成目擊記錄。

人物塑像曾參與建築陳設

戴羽飾頭冠的站立人物像是另一媒材的例子。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將它定於12世紀至13世紀初,歸屬伊朗,以塑造和雕刻的石膏製成,表面加上彩繪與貼金,呈現立體人物裝飾的面貌。

館方認為,同類人物可能代表衛士、維齊爾或埃米爾,用於統治者接見的環境。這些身份仍屬有限定的判斷,不能因衣飾顯得威嚴,就為它確定一位有姓名的歷史人物身份。

作品現況也影響解讀。記錄指出它於20世紀初曾修復,包括後加部分和一些現代顏料。因此,它一方面證明歷史具象裝飾存在,另一方面也提醒觀眾分清現時哪些細節可能反映修復,而不是原來製作狀態。

這是閱讀不能只停留在圖片標題的原因。「歷史上有人物雕塑」有物件支持;「所有顏色均原有」「這就是某位統治者的肖像」,或「每間接見室都有這種人像」,則需要簡短資料之外的證據。

例子也擴闊圖像概念。具象藝術可佔據立體空間,參與建築環境,不限於私人在書中看的小幅畫。理解尺寸、物料及擺放位置,能看見它與使用者和周邊空間的關係。

物品跨文化流轉後可以有新功能

盧浮宮的伊斯蘭藝術介紹提及一件黃銅盆,裝飾有人、馬和其他動物,現稱「聖路易洗禮盆」。後來用作法國王室洗禮,是它的一段歷史;但館方清楚說明,這名字並不表示聖路易本人使用過。

原來背景與後來用途應分開。物件能旅行、被收藏、獲得新名稱,再進入另一種儀式場合。後來的身份不抹去早期製作歷史,現在的標籤也可能只說出一段經歷,不能用名稱直接倒推原主人。

盧浮宮另藏有穆吉拉圓筒形盒,藏品編號OA 4068,日期為968年。銘文及館藏資料把討論固定於具體物件和歷史時刻。館方用它展示收藏的多樣性,而不是把伊斯蘭藝術部的內容縮成清真寺裝飾。

比較時,物品今天屬於哪個博物館部門,不應被當作最初宗教功能的證明。「在伊斯蘭藝術部收藏」「由穆斯林委託」「用於禮拜」和「後來用在基督教儀式」,是不同句子。它們可能於不同時期適用同一件物品,卻都需要獨立依據。

具象與裝飾紋樣可以共同存在

人物動物圖像不需要取代裝飾。人物可在花紋邊框裏、銘文旁,或抽象植物背景前出現。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的專文說明人、動物與幻想形象如何在不同媒材中被改造並融入裝飾構圖。

對觀眾而言,「有沒有人物」只是起點。下一步可問人物在設計中做甚麼:說故事、填入重複單元、透過位置表現階序,還是形成器物外形?這些問題有助由題材辨認推進到功能分析。

但它們是可探索的方向,不是未看物件就能指定的答案。一匹畫在表面的馬可能屬敘事,一個馬形把手則可能有另一構圖目的。題材相同不代表意思相同,需與位置、材料及其他形態一同觀察。

文字也宜在可能時按文字閱讀。它可以指出製作者、引用文本、表達祝願,或形成裝飾帶的一部分。我們的阿拉伯書法書體指南協助辨識字體形式,幾何紋樣說明處理重複圖形的組織;兩者可補充具象畫面的理解。

希望深入抄本例子,可閱讀沙阿・塔赫馬斯普《列王紀》文章,了解一本具體插畫書的經歷。這段較集中的歷史補充本文的跨媒材比較,不代表一本書能概括所有年代與地區。

證據可以支持甚麼,不能支持甚麼

這些例子說明歷史伊斯蘭藝術包含可辨認的人物動物,而且涉及多種媒材。它們亦提醒參觀者,不要把廣泛文化分類當成一套從不改變、約束所有藝術家的統一操作規則。

證據 有依據的結論 單靠它尚不能證明的結論
陶碗上的文學場景 故事曾被畫在這類器物上 每個場景都是目擊實錄
被認為具有宮廷背景的人物塑像 具象建築陳設存在於這段藝術史 所有可見細節均原有,或每個宮廷都一樣
後來在另一宗教場景使用的盆 物件能獲得新功能與名稱 後來名稱能確定原始委託者
宗教環境中的非具象設計 該環境採取某種視覺慣例 世界各地每件穆斯林藝術品都排除人物動物

存世情況是另一限制。博物館收藏不是一個社會所製全部物件的普查。昂貴委託、被後世收藏家保存的器物,以及某些條件下發現的殘片,可能比整體日常用品更容易研究;今天可見的範圍不等於當時全部生活。

少量名作可用來檢驗過度概括,卻不能計算每家曾擁有甚麼。一件確認的人像可以反駁「從無人物像」,但不能推出多少人曾陳列,也不能得知每個人對它的意見。兩種問題需要不同規模的證據。

準確的簡短答案因此是肯定而具體的:人物動物出現在歷史伊斯蘭藝術中,其目的與接受方式隨物件、時期及背景而異。進一步了解,便要找出這些細節,不讓單一印象取代器物本身的歷史。

參考資料

Muslim Post 編輯部撰寫。原稿研究核查日期為2026年9月7日。本文比較藝術史證據,不作宗教裁定。日期、歸屬及修復方面的限定均依具名收藏機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