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藝術也有人物和動物?從館藏看懂具象藝術

伊斯蘭藝術也有人物和動物?從館藏看懂具象藝術

Muslim Post Editorial Desk@muslimpost

從文學彩繪碗、石膏人物像與盧浮宮金屬器,認識伊斯蘭藝術的人物動物形象,區分博物館分類、宗教場所及宮廷和日常用途。

歷史上的伊斯蘭藝術確實出現人物與動物。彩繪碗、雕塑人像、文學插圖,以及裝飾豐富的金屬器,都留下實例。這些形象尤其與宮廷、文學及家庭環境相關;宗教場所則往往採用不同的視覺慣例。

覺得矛盾,部分原因在於名稱。在博物館中,「伊斯蘭藝術」是廣泛的藝術史分類,不是宣告每件物品都為禮拜而製作,或都獲得所有宗教權威認可。了解物品曾用來做什麼,比假設一條規則能說明整個收藏更有用。

博物館如何界定伊斯蘭藝術

洛杉磯郡立美術館的伊斯蘭藝術收藏介紹明確納入宗教物品,也包括伊斯蘭統治或影響地區製作的世俗作品。館方提醒,不能僅憑這個大分類,確定藝術家或委託者個人的宗教歸屬。

這樣就能理解,為什麼展廳會同時陳列《古蘭經》抄本、飲用器、建築殘片和故事插圖。它們並非全都承擔相同任務。放在一起有助研究歷史關係,但不會讓一只碗因為進入這個分類就成為禮儀器物。

可以分開提問:「這件物品為何納入這個藝術史收藏?」以及「歷史上的使用者拿它做什麼?」前者關於現代分類,後者關於歷史功能。功能可能已明確得知、根據線索推測,或仍有疑問;不同證據狀態需要用不同語氣表達。

分類也不能決定藝術家的身份。一位佚名畫家的信仰,無法從畫中有馬或人臉就推導出來。年代、地點、銘文、有記載的委託或可辨識作坊,提供的證據比單憑形象猜測更具體。

宗教場所與其他環境不能直接互換

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的具象表現文章同時介紹人物動物在非宗教環境中的重要性,以及影響其使用的宗教異議。它把這些異議放入對圖像與偶像崇拜的長期討論中,而不是用一個沒有時間和地點的口號解釋所有作品。

維多利亞與亞伯特博物館的入門教學活動提供範圍有限的觀察:為清真寺及其他宗教建築製作物品的藝術家,通常不加入人物與動物,而著重色彩、幾何、植物和文字。「通常不加入」比聲稱穆斯林歷史上任何地方都沒有形象,更精確也更符合這項觀察的範圍。

差異在情境,不是藝術和宗教互相對立。委託者可能為一處空間訂製建築銘文,為另一處安排文學插畫。不同場所的觀眾、活動與期待不同,作品的呈現方式也不必相同。

博物館物品也無法裁定今天製作、展示或拍攝圖像的每個宗教問題。歷史證據回答某種形態是否存在、曾如何使用;當代宗教裁定則在特定詮釋傳統中回答另一個問題。介紹時應保持邊界,不把其中一種資料悄悄替換為另一種。

彩繪碗也能承載文學故事

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的巴赫拉姆・古爾與阿扎達故事碗歸屬伊朗,年代為12至13世紀,表現與波斯《列王紀》傳統相關的情節。館方辨認人物,並說明畫家將故事中兩個時刻組合進同一個構圖。

這提醒我們,圖像不一定是單一瞬間的快照。人物出現兩次,可能是組織敘事,而不是畫了兩個不同的人。認識故事背景,能幫助解釋畫面為何不像相機一次能捕捉到的場景,不能因此就說畫家畫錯了。

材質也很重要。石英熔塊胎體搭配多色裝飾,屬於常稱米奈彩陶的類型。文學故事因此不只存在書頁,也能由陶瓷表面承載。我們的米奈彩陶介紹更深入討論這種製作背景,讓題材與媒材得以一起理解。

故事與記錄仍須區分。文學情節被畫在物品上,證明的是該故事曾以這種形式呈現,並不是獨立證據,證明敘述事件都如畫面般發生。無論史詩畫在碗上或抄本裡,這項區別都同樣適用。

塑造的人物像也參與建築陳設

戴羽飾頭冠的站立人物像呈現不同媒材。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將其斷代為12世紀至13世紀早期,歸屬伊朗。作品以塑造與雕刻石膏製成,表面帶彩繪和貼金,讓觀眾看到立體人物表現的實例。

館方認為,這類人像很可能代表衛士、維齊爾或埃米爾,並曾裝飾統治者接見的場域。這些判斷仍有限定,不是因服裝看來威嚴,就能確定雕像是某位具名人物的肖像。

保存狀況也會影響閱讀。收藏記錄指出20世紀早期的修復,包括補加部位與部分現代顏料。因此,作品支持歷史上存在具象裝飾,也要求觀眾關注現貌有哪些部分可能來自後來修復,而非原初製作。

這正是不能只看照片短標題的原因。「人像雕塑曾存在」有物證支持;「每種可見色彩都是原有的」「這是某位統治者的肖像」,或「所有接見廳都有同樣人物」,都需要簡短名稱以外的證據。

例子也擴展了圖像的概念。具象藝術可以占據三維空間,成為建築環境的一部分,不一定是私人在書中觀看的小畫。尺度、材料與展示位置,都會影響作品如何被看見。

跨文化流轉會為物品帶來新用途

盧浮宮的伊斯蘭藝術入門介紹說明一件裝飾人物、馬與其他動物的黃銅盆,現名「聖路易洗禮盆」。後來用於法國王室洗禮,是它歷史的一部分;但館方也清楚指出,名稱不代表聖路易本人曾使用。

原始環境與後來用途必須分開。器物能流轉、被收藏、取得新名稱,再進入不同儀式情境。後來的身份不會抹去早期製作歷程,現代標籤也可能只描述一段經歷,不足以自行說明最初的委託關係。

盧浮宮還藏有穆吉拉圓筒形盒,編號OA 4068,年代為968年。銘文和收藏記錄把討論落實到具體物品與歷史時刻。館方透過它展示館藏多樣性,而不將整個收藏範圍限縮為清真寺裝飾。

比較時,不應把目前所屬博物館部門當成最初儀式功能的證據。「藏於伊斯蘭藝術部」「為穆斯林委託者製作」「用於禮拜」與「後來用於基督教儀式」是不同陳述。它們可能在不同時期符合同一器物,卻各自需要依據。

人物與紋樣可以共同構成畫面

人物或動物不必取代裝飾。人物可能位於有花紋的邊框裡、銘文旁,或植物紋樣背景中。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的具象藝術文章,介紹人、動物與幻想形象在多種媒材裡被改造並融入裝飾構圖的情況。

對觀眾而言,「有沒有形象」只是開頭。下一步可以問人物在設計中做什麼:講述故事、填滿重複單元、透過位置表現地位,或參與塑造器物輪廓?這些問題能幫助我們由辨認題材,進一步理解它在作品中的功能。

但這些是分析方向,不是在看作品前就分配好的答案。畫面上的馬可能屬於敘事,馬形把手則可能有不同構圖用途。相同題材未必具有相同意義,需要依形態的位置、材料與其他元素判斷。

有條件時,文字也值得當作文字閱讀。它可能記錄製作者、引用文本、傳達祝願,或是裝飾帶的組成。我們的阿拉伯書法書體指南協助辨認書寫形式,幾何紋樣說明則處理重複形狀的組織;兩者都能補充對具象畫面的觀察。

若想看抄本案例,可閱讀沙阿・塔赫馬斯普《列王紀》文章,追蹤一部具體插圖書。這段範圍較窄的歷史能補充本文比較,卻不表示一本抄本可以代表每個時期與地區。

如何精確判斷證據支持哪些結論

這些例子證明,歷史伊斯蘭藝術在多種媒材中出現可辨識的人物動物,也說明博物館觀眾不應把廣泛文化分類當作一套永遠不變、指揮所有藝術家的規則。

證據 有支持的結論 單憑它尚不能確立的結論
陶碗上的文學場景 故事曾在這類物品上呈現 每幅場景都是目擊記錄
被認為具有宮廷背景的塑造人像 具象建築陳設屬於這段藝術歷史 每個可見細節都原始,或所有宮廷都採同樣設計
後來用於其他宗教環境的盆 物品會得到新功能和名稱 後來名稱能確認最初委託者
宗教場域的非具象設計 該處使用了某種視覺慣例 各地每件穆斯林藝術品都排除人物動物

還要考慮保存下來的是哪些物品。博物館收藏不是社會全部製品的普查。昂貴委託、後來收藏家保留的器物,以及特定情況下出土的殘片,可能比完整的日常用品範圍更容易研究;可見資料並不等於所有過去生活。

少量著名物品適合檢驗廣泛說法,不適合推算每戶擁有什麼。一件確認的人像足以反駁「完全沒有人像」,卻無法告訴我們多少比例的人曾陳列它,或每一位居民對它的想法。

所以,簡短回答可以肯定而具體:人物與動物出現在歷史伊斯蘭藝術中,其用途和接受方式依器物、年代與環境而不同。下一步要找的是這些具體背景,而不是讓籠統印象取代每件作品的證據。

參考資料

Muslim Post 編輯部撰寫。原稿研究查核日期:2026年9月7日。本文比較藝術史證據,不作宗教裁定。年代、歸屬與修復條件依循具名收藏機構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