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本·白圖泰的旅行如何寫成《遊記》?1325至1354年的路線與證據
伊本·白圖泰1325年從丹吉爾出發朝覲,1349年回到摩洛哥後仍遊歷安達盧斯與馬里,旅行至1354年初才結束。本文按原始譯文、學術研究及館藏紀錄整理德里、印度洋和西非行程,區分1355至1356年編纂、抄本與印本,說明保加爾、中國段落和總里程為何有爭議,以及路線重建能支持哪些結論。
旅行與成書的關鍵問題
| 問題 | 證據支持的回答 |
|---|---|
| 從哪裏出發? | 馬格里布西部的丹吉爾,原意前往麥加及麥地那。 |
| 出發日期是甚麼? | 伊曆725年賴哲卜月2日,一般換算為1325年6月14日。 |
| 1349年是否旅程終點? | 不是;返鄉後還有安達盧斯及西非之行,延續至1354年初。 |
| 誰寫成現存敘事? | 白圖泰提供旅行敘述,朱扎伊在蘇丹阿布·伊南贊助下整理成文。 |
| 每個站點是否同樣可靠? | 各段須分別檢查時間、地理、文字借用及旁證。 |
| 約七萬五千英里代表甚麼? | 現代學者重建行程的約數,不是十四世紀實測里程。 |
旅人親身經歷與後來流傳的敘事並非同一層證據。他可以清楚記得一次談話,卻將日期記錯;編纂者也可能保存具價值的觀察,同時借用較早著作。因此,一段資料是否可信,要落到它具體聲稱的事情,而非用「全部真實」或「全部虛構」裁定整本書。
從朝覲出發的路線為何不斷改變
福特漢姆大學中世紀史料庫收錄吉布1929年的英譯選文。開篇點明丹吉爾及伊曆出發日期,並敘述離開父母的痛苦、最初沒有同行者的處境。但這不代表後來二十九年的旅行都獨自進行;書中很快出現商人、其他旅人和官方隊伍。
他最初的目標是朝覲,而非預先計劃遊歷幾十個現代國家。機會、勸告、疾病、危險和贊助一再改變下一站。在埃及,他原想由阿伊扎布渡過紅海,卻因衝突不能成行,於是返回開羅,改經敘利亞前往漢志。只在地圖上畫出丹吉爾至麥加的直線,會漏掉這次由局勢造成的轉向。
曆法同樣影響敘述的精確程度。原文以陰曆年表達年齡,與現代太陽年計算並不相同;後續日期也會遇到換算問題。遇到不同版本對某一天的處理有異,應保留原有伊曆日期並交代換算口徑,不宜悄悄選取看似最精確的一個數字。
年表應如何呈現不同程度的確定性
| 時段 | 主要旅行階段 | 證據與限制 |
|---|---|---|
| 1325—1326年 | 北非、埃及、敘利亞與首次麥加朝覲 | 出發日明確記錄,途中有停留及埃及改道。 |
| 1326—1327年 | 伊拉克、波斯西部,包括巴格達及大不里士,之後再次朝覲 | 敘事記錄官方隊伍與巴格達朝覲商隊。 |
| 1320年代末至1330年代初 | 再次停留麥加,並前往紅海、阿拉伯半島和東非 | 這是階段概覽,並非各段日期都沒有爭議。 |
| 1330年代初 | 安納托利亞、黑海及金帳汗國網絡,之後前往印度 | 部分聲稱的繞道受質疑,保加爾尤其如此。 |
| 1333年至1341或1342年 | 長期在德里蘇丹國居住及任職 | 研究將抵達印度置於1333年,離開年份依重建而異。 |
| 1340年代 | 馬爾代夫、斯里蘭卡等印度洋行程,以及延伸至中國的敘述 | 海路網絡存在與旅人是否親訪每一個東方站點,須分開判斷。 |
| 1349年11月至1354年初 | 返回摩洛哥後,再赴安達盧斯與西部蘇丹地區,包括1352—1353年馬里之行 | 返鄉不是全部旅行的終點,不能刪去後期非洲行程。 |
這份年表按階段整理散見於許多事件的旅行,不能拿來推算逐日速度或為每座城市指定確切抵達日。長期居住、重訪、疾病中斷及編纂次序,都可能令單一箭頭誤導讀者。「西部蘇丹」在此是撒哈拉以南的歷史地理用語,不能理解成全部行程都位於今日蘇丹共和國。
商隊、船隻與沿途援助如何讓遠行成為可能
實際交通安排常比總里程更能說明旅程。埃及部分提到住宿、補給和邊境查驗;巴格達部分記述地方官提供交通及物資,商隊領隊在白圖泰生病時照顧他。這些資料顯示旅行依靠人際關係與制度,不能據此推斷跨越政治邊界從無困難。
朝覲有宗教目的,也必須安排水源、動物、糧食、護衞、出發時間和指揮。本站的馬赫邁勒與官方朝覲商隊指南解釋儀仗轎架如何象徵統治者的贊助。這有助於分清商隊政治象徵與書中具體援助;不能證明某一轎架伴隨白圖泰每段旅程,也不能把象徵性轎架當成載人的交通工具。
乘船則有另一套條件。船期、天候和能否取得船位都可能決定方向。《遊記》紅海敘事中的陌生船型及惡劣海況,讓旅人的焦慮具體可見。因此,現代路線圖應保留回程、中斷及交通方式轉換,避免把幾十年遠行畫成持續向東的一條線。
求學與宮廷任職也是旅行的一部分
白圖泰以穆斯林學者身分行旅,探訪學者及宗教人物,也參與宮廷服務。這些角色有助於獲得款待和引介,但同時限定了觀察範圍。受到贊助者歡迎的法律學者,與搬運工、農民、遭奴役者或地方女性,經驗同一座城的方式不會相同。
克莉絲汀·奇斯姆在《劍橋全球中世紀旅行書寫指南》的章摘要中,將他轉換身分理解為跨越社會門檻的方式。這是現代學者對敘事的解讀,不是中世紀通行證。它讓讀者追問一次會面靠甚麼關係促成,又有哪些生活始終不在敘述者可接觸的範圍。
伊扎扎授權書與學術傳承指南說明教師許可可以限於某本書或某項活動,不必然等同標準化學位。這為理解具名教師及學習網絡提供背景,卻不能證明《遊記》中每次學術會面都留下存世許可文件。
德里的多年生活也說明遠行與任職並不互斥。克勞迪婭·瑪麗亞·特雷索研究將白圖泰在穆罕默德·本·圖格魯克治下的印度居留置於1333年至約1341或1342年。長期身處政治環境可以帶來細節,但靠近宮廷也影響他知道甚麼、害怕甚麼,以及選擇報告甚麼。
巴格達與馬里如何呈現旅人視角
巴格達敘事同時呈現破壞與仍在運作的都市。書中記述受損機構,也描寫橋樑、市場、浴場、贈禮及離城安排。它既不能被概括成未受征服影響的繁華城市,也不是此後再無居民的空城。政治地位衰退與居民、機構及交通網絡持續存在,可以同時發生。
762年巴格達建城、圓城與都市外擴指南有助於辨認不同時期。八世紀建都規劃與十四世紀白圖泰所見,並非同一幅城市圖景;後來的住宅、市場及河岸區已超出最初圓城,不能直接用最早的復原圖描畫他的足跡。
馬里之行留下鹽礦與交易、嚮導、糧食、款待和曼薩·蘇萊曼宮廷的觀察。親自在場有證據價值,但對贈禮、禮貌及女性行為的評價,也反映旅人自己的期待。記述某種習俗、提出道德判斷及估算市場交換,應視為不同種類的資訊。
曼薩·穆薩1324—1325年朝覲史料指南討論更早、方向不同的王室旅行。白圖泰在穆薩去世後才於1352—1353年到馬里,並非穆薩在開羅分發黃金的目擊者。不能將他對較晚宮廷的觀察搬到更早的朝覲現場。
物質文化研究則提供有限度的比較。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的富拉人霍杜魯特琴紀錄,討論歐麥里與白圖泰在十四世紀中葉提及相關琴類的材料。館藏實物及其解釋能照亮音樂傳統,不能證實整段路線,更不能把展出的樂器說成白圖泰曾親自攜帶的器物。
旅行回憶如何整理成《遊記》
遠行之後,蘇丹阿布·伊南命人製作敘事,朱扎伊參與整理。特雷索的討論區分1355年12月完成記錄與1356年2月最後工作。這些是成書日期,不代表白圖泰多旅行了兩年。旅行敘述者與編纂者如何具體分工,仍難以完全確定。
完整書名通常譯為《獻給觀察城市奇觀與旅行奇事者的禮物》;簡稱「里赫拉」意為旅行或旅行記。這類作品可把地方描述、學習、宗教探訪、奇事及回憶中的會面組合在同一敘事。若要求它完全符合現代田野筆記格式,反會遮蔽原有文類的組織方式。
存世作品不足以重建一整套最初旅行筆記,但這不構成「他從未寫筆記」的證據。較可靠的區分,是今天未知的工作紀錄與後來經抄本、版本流傳的文字。記憶、口述、編輯取捨和抄寫各自提出不同問題;某段有錯,不代表每一層都以同樣方式出錯。
抄本、版本與數碼化印本各能證明甚麼
夏爾·德弗雷梅里和貝尼亞米諾·拉斐洛·桑吉內蒂的阿拉伯文—法文版本於1853至1858年出版。法國國家圖書館目錄另記載1968年的影印版。引用時要分清影印年份及原版出版年份;兩者都不是白圖泰出發、旅行結束或作品首次成文的日期。
特雷索指出,法國國家圖書館Arabe 2291抄本含歸於朱扎伊的簽名及1356年2月日期,其他見證可能是後來抄本。與編纂者相聯的早期見證具有文本史價值;較晚的完整抄本也可能保留早期不完整見證欠缺的段落或異文。早晚與完整程度不是同一項比較。
美國國會圖書館目錄描述1904年阿拉伯文印本,數碼化原件來自亞歷山大圖書館。該紀錄可辨認版本,不能將數碼化印本當成原始手稿;本文也未宣稱校勘其數百頁內容。比較前宜先記錄語言、譯者、是否選譯、頁碼和編輯註釋,避免把版本差異誤認為中世紀敘事發生改變。
借用文字與爭議路段為何要分別檢驗
阿米卡姆·埃拉德研究認為,巴勒斯坦描述相當部分取自阿卜達里的較早旅行著作。這是具體的文本關係論證,意味相關建築或習俗描述不能一律充當第二份獨立目擊證詞;它本身並不證明書中所有旅行及觀察都屬虛構。
保加爾是另一種檢驗。史蒂芬·雅尼切克1929年的研究,對照報告中的繞道、距離、所需時間、渡河情況及缺少的地方細節,質疑到訪可信度。地理和時間互相衝突,比僅遇到陌生地名更有力。這裏的保加爾指伏爾加河流域歷史城市,並非今日巴爾幹半島的保加利亞。
中國段落也有不同學術判斷。埃拉德可見註釋記錄分歧,不能據此宣稱已有唯一公認結論。較可靠的總覽應交代敘事的東方延伸存在爭議,分開海上交通網絡與每個聲稱親訪站點的證據。確定語氣的現代地圖和前後不一致的段落,都不能代替逐案檢驗。
| 證據類型 | 可以支持甚麼 | 單獨不能證明甚麼 |
|---|---|---|
| 敘事中明確的出發日期 | 作品如何交代起點 | 所有後續日期均經獨立確認 |
| 借用其他作品的描述 | 文本間的文學關係 | 敘述者完全沒有親自旅行 |
| 可行航線或商隊路線 | 某段旅行可能如何實現 | 他確曾走過每段擬議路線 |
| 抄本簽名或跋文 | 某一文本見證的製作資訊 | 之前幾十年的完整連續日記 |
總里程與現代國家數取決於重建方法
約七萬五千英里見於奇斯姆等現代研究摘要,換算約十二萬公里。公里數是粗略換算,來源使用英里;兩者均呈現重建旅程的尺度,不是實測軌跡。納入哪些爭議繞道、如何辨認中世紀地名、怎樣處理重訪,都會影響總數。加上小數位並不會令證據更精確。
「去過多少個國家」另有問題。十四世紀的宮廷、城市、地區及交通走廊不等於今日邊界。同一政治或商業網絡現在可能橫跨數國。聲稱「遊歷四十國」須交代採用的地圖、計數方法及爭議站點處理,才有條件與別人的數字比較。
地圖若要表達證據,應用圖例區分可靠年代錨點、大致重建走廊及爭議延伸,保留重訪,並說明依照文本次序還是歷史學者修訂的年代排序。課堂引用則應註明版本及頁碼、辨識親見或轉述,將旅人的評價與研究結論分開。這既保留《遊記》的資訊價值,也讓每項結論的範圍清楚可見。
資料來源
以下材料的功能不同:原始譯文呈現被記述的經歷,研究檢驗特定段落,目錄及博物館紀錄辨認版本或實物。三篇劍橋期刊研究與一章劍橋書籍共用出版機構,不能視為四個獨立機構。各項註明本次實際讀到的範圍。
- 伊本·白圖泰《1325—1354年亞洲與非洲旅行》,吉布1929年英譯,福特漢姆大學史料庫:使用出發、埃及改道、巴格達商隊援助及馬里觀察段落。這是經編輯的原始敘事譯文,不是未經處理的逐字紀錄。
- 特雷索〈伊本·白圖泰《遊記》中的印度疫病:瘟疫、霍亂或詞義混淆?〉:引言及抄本註釋支持德里居留、成書日期與Arabe 2291資料。論文主題是疫病用語,未驗證每段旅行。
- 埃拉德〈白圖泰在巴勒斯坦的旅行描述是否原創?〉:公開摘要論證借用阿卜達里文字,可見註釋記錄爭議到訪的不同判斷。本次未讀付費全文。
- 雅尼切克〈白圖泰前往保加爾是否虛構?〉,1929年,匈牙利科學院圖書館掃描:已讀距離、時間及地理論證,只用來解釋該繞道的爭議,未推展至整本書。
- 奇斯姆〈伊本·白圖泰〉,《劍橋全球中世紀旅行書寫指南》:公開摘要提供約七萬五千英里重建值及旅人轉換角色的解讀,未讀整章。
- 法國國家圖書館《白圖泰旅行》版本目錄:確認1968年影印版與1853—1858年阿拉伯文—法文原版的關係;書目資料不獨立驗證某一中世紀站點。
- 美國國會圖書館《白圖泰遊記》館藏紀錄:官方JSON目錄確認1904年阿拉伯文印本及亞歷山大圖書館來源,核對館藏資料而未校勘全冊。
- 大都會藝術博物館「霍杜魯特琴」實物紀錄:實物解釋討論中世紀相關琴類記述,只作物質文化比較,並非所有行程的旁證。
- 芝加哥大學出版社,戴維·韋恩斯《白圖泰的奧德賽》:出版社簡介及目錄介紹旅行、款待和敘事者世界觀的現代研究,列作延伸書目,未讀全書。